
2011年10月15-16日,我校中欧法学院2011年学术研讨会在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举行。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中方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董事会主席、司法部前部长张福森先生,欧洲联盟驻华代表团大使艾德和先生(Markus EDERER),德国汉堡大学教授、中欧法学院联合管理委员会欧方主任Hinrich JULIUS 先生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等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致辞。三十多位来自国内外的法律学者齐聚一堂,以法律的和谐为主题,共同探讨交流,促进法学知识的生产和创新,促进中欧法律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开幕式由中欧法学院欧方联席院长Thomas Bruha教授主持。
开幕式之前,张福森先生、马怀德副校长与欧盟新任大使进行会晤。参加会见的还有中欧法学院联席院长方流芳教授、Thomas Bruha教授以及欧盟驻华代表团公使衔参赞高佑翰先生(Johan Cauwenbergh)。
张福森先生在致辞中指出,交流是永恒的需求,即使在信息电子化时代,我们还是需要面对面交流,因为当面交流更能引发引人入胜的讨论,这是不可替代的,及时的言辞讨论将是本次研讨会的魅力所在。回顾中国与欧洲的交流历史,如今的交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经贸合作带动法律合作,法律合作巩固经贸关系,这会是中欧关系发展的大趋势。中国和欧洲的双边贸易投资之大,带动了庞大的法律服务市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比重也越来越大。中欧双方在人权、环保和WTO等方面的频繁磋商,话题几乎都指向法律,因而了解彼此的法律能节约沟通成本。他强调,中欧法学院的诞生既是中欧合作的需要,也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国的法治建设要求其自身的法律人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在中欧法学院即将迎来成立3周年之际,张福森先生向长期以来一直支持中欧法学院成长的欧盟和欧方合作协作单位,特别是不辞辛劳到北京传道授业的欧洲教授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回顾中欧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张福森先生肯定了中欧法学院牢记李克强副总理和巴罗佐主席的期望,以办成最好的法学院为工作使命,并为之不懈奋斗的精神。最后,他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总结了中欧法学院三年来和未来应坚持的发展趋势,并提出要共同合作齐心协力,努力把中欧法学院建设成中国和欧盟合作的典范。
艾德和大使(Markus EDERER)在致辞中首先对与会的同学们提出了厚望,称赞他们将是中国法治的未来,是中欧伙伴关系的未来。其次,他表示很高兴来参加这样一个学术会议,在这样的环境中能激励人思考。随后,艾德和大使从中欧关系和欧盟自身的实践出发,向大家展示了法律和谐的实例。他强调,和谐带来双赢,和谐带来密切,欧盟本身就是和谐的一种典范。最后,他指出,法律和谐对所有法制都意义重大,本次研讨会的成果必将会在立法、经济和政治各方面对中国以及中欧关系的发展带来启发,他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Hinrich Julius 先生以“我们为何研究国家法,而不仅是国内法?”为题,解答了法律为何需要和谐的问题。他回顾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和谐发展的历史,介绍了军事力量、精神力量、经济力量对法律和谐的影响。他认为,经济上迅速崛起的中国将成为东南亚许多经济体的法律典范。最后,他表示希望在本次研讨会中听到更多对问题的细致讨论。
马怀德首先代表学校向各位与会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表示,中欧法学院成立三年,在领导人的关心支持下,在学院合伙人团队的协作下,在全体师生的辛勤努力下,中欧法学院已迅速成长为亚洲最好的法学院之一 ,特别是师资力量和科研方面,都取得了瞩目成果,受到国际高度关注。他指出,社会和谐一方面取决于人内心的和谐,即道德约束;一方面取决于社会规则即法律调节。本次研讨会主题为寻求和谐,而不是一致,是在承认各领域的差异基础上,有利于聚集各学科的深入讨论,取得丰硕成果。最后,马怀德祝愿此次会议圆满成功并祝愿与会嘉宾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本届研讨会为期两天,以“法律的和谐(The Harmonization of Laws)”,为主题,涵盖4个讨论单元,涉及WTO规则、行政程序法、刑事诉讼法等多个领域。研讨会首日重点讨论了WTO在成员国国内法与WTO法律体系和谐关系中的作用、中国外贸法与WTO规则的和谐、中国行政程序法与欧洲行政程序法等主题。曼切斯特大学Asif H. Qureshi教授、汉堡大学Armin Hatje教授及我校应松年教授、王传丽教授、薛刚凌教授等国内外知名学者分别发表了演讲。16日研讨会上,中欧大学Tibol Tajti教授、德国马普外国和国际刑法研究所Hans-Jorg Albrecht教授、马斯特里赫特大学Taru Spronken教授以及清华大学王晨光教授、我校郑永流教授等杰出法学家就欧盟私法和商法的和谐、跨文化的中国法、科技时代的隐私保护、德国量刑辩诉交易、欧盟成员国刑事诉讼中的普通程序权利等问题发表演讲。
校长黄进进行研讨会闭幕致辞。他高度价了法律的和谐这一主题的意义,他认为,法律和谐是欧洲法律一体化的特征,欧洲的法律变革带给中国不少启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下,中国也在积极寻求法律的和谐。致辞中,他转达了国务委员刘延东对中欧法学院发展的肯定与表扬,并强调中欧法学院要坚持温家宝总理提出得“培养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这一发展目标,培养立足中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法律人。他指出,经济全球化已对中国的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本国法律不是在一个封闭空间形成的,法律的适用和法律人的职业生涯也不会局限于一个国家;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刺激了外国学生了解中国法律的需求,中欧法学院的发展顺应了中国进入法治社会和世界舞台的趋势。最后,黄进感谢与会者慷慨分享智慧与见解,并提出合作精神已经深入中欧法学院的传统,是中欧法学院发展的基石,他希望中欧双方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年轻而充满活力和希望的中欧法学院不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