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3日,我校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贵宾室举行,校长黄进、副校长马怀德、相关校部机关负责人、法学教育专家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桂林副校长主持。
张桂琳首先致辞,她指出,我校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项目被确定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试点项目,是党和国家对我校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的肯定,是对我校率先开展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六年制改革的肯定。此次专家论证会的召开,主要的目的是听取大家对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希望各位专家结合自身对于法学教育的理论思考、实践经验与国际视野贡献宝贵的智慧。
校长助理兼教务处处长李树忠从试点项目改革目标、工作思路以及主要的改革措施等方面介绍了《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与会的法学教育专家围绕着试点项目的改革目标定位、课程体系设计、学制设计、实践教学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会上,黄进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教务处提出的实施方案简明扼要,在具体的改革措施方面有不少的亮点和新意,同时根据大家的建议在一些方面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此次专家研讨会的形式很好,是学校教授治学的重要体现,学校的法学人才培养要多听取广大知名专家学者的意见。
他强调,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结束后,学校共获得了三个重要的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学校改革、发展、创新主要工作。全校法学专业的教师要对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改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要花大力气将改革做细做好。要形成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提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法学教学改革工作的发展。
黄进还结合高等教学的现状、当前法学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问题以及政法大学的现状,对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教务处将对与会专家的意见进行整理,并根据与会专家的意义对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
编辑: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