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月23日,“行政诉讼法”修改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是应松年教授主持的“行政诉讼法”修改课题的系列研讨会之一。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北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广州大学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等共计三十余位国内行政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主持。应松年教授首先对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和专家学者表达了诚挚的谢意,随后简要地对《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情况作了介绍。他指出,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问题上,实务部门和理论界的观点可能还不太一致,大家可以通过本次会议充分交流探讨,畅所欲言,期待达成共识。
本次研讨会分为五个专题,上午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主持,下午由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主持。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杨伟东教授、湖北行政学院副院长方世荣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广宇、华东政法大学邹荣教授以及广州大学副校长董皞教授分别就“《行政诉讼法》总则、起诉与受理”、“《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附则”、“《行政诉讼法》管辖、诉讼参加人和执行”、“《行政诉讼法》证据、审理与判决”以及“《行政诉讼法》侵权赔偿责任、涉外行政诉讼”部分的修改作了主题报告。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王超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副司长方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程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冯军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王敬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副教授分别就报告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精彩发言。
下午五点三十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本次研讨会对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行政诉讼法》在制定和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并宣布本次研讨会闭幕。会议在热情洋溢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