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以及《关于报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改办函[2010]4号)精神,我校“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与“推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大学章程建设”两个项目正式获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该两个项目的正式立项,对于我校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我校培养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法律职业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探讨新形势下实现依法治校和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新路径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校高度重视改革试点项目工作,认真制定了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将改革内容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学校将全力开展试点项目建设,确保改革任务的完成,并以改革项目为依托,带动和深化学校其他方面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