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协议签字仪式现场
为探索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途径、新模式,主动适应司法实践对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需求,经充分论证,我校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将通过实施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吉林省法院系统培养90名证据科学领域的专家型法官,从而实现该省三级法院每个法院都有一位证据科学专家型法官的目标。这也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而出台重大举措。5月6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培养证据科学法官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培养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协议,中国政法大学将为吉林全省法院培养90名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据科学方向)研究生。符合招生条件的全省法院在职法官、法官助理、法警,通过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将被中国政法大学录取,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证据科学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接受全面的证据科学专业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朱勇、副校长兼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张保生、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以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副院长王承凯、政治部主任李树涛等出席签字仪式,副院长刘承祥主持签字仪式。

朱勇在签字仪式上讲话
签字仪式上,首先由朱勇副校长代表学校讲话,他表示,为吉林省法院系统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据科学方向)研究生,是张文显院长的一个极富创意的倡议,这个创意经过双方的努力,今天已经变为现实。相信它将对中国未来的法学教育和在职法律人才的培养产生深远的影响。
朱勇认为,证据制度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石。加强证据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对于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司法机关公正行使自己的权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作为目前全国唯一的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可以培养既掌握证据法学理论又懂得法庭科学技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全面增强法官等司法人员的证据意识,提高运用证据科学知识准确、公正地认定事实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
他指出,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以职业化为导向的研究生教育改革,中国政法大学为吉林省法院系统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据科学方向)研究生,定位于面向政法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这完全符合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方向。为此,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制定了专门的培养方案,设计了证据法学与法庭科学相结合的课程教学计划,并借鉴美国的JD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加强研讨式互动教学。该培养方案和课程的实施,将有助于法官系统掌握法律职业所要求的证据科学知识与方法,增强运用证据规则准确认定事实的能力,特别是综合运用证据法学和法庭科学知识的裁判能力,提高审判水平。
朱勇表示,要再一次感谢张文显院长的远见卓识,并预祝双方合作取得圆满成功。

张文显院长在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上讲话
张文显院长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上讲话。他指出培养证据科学法官,第一是推动司法职业化的需要。法官作为法律人区别于非法律人,要具有更高的法律素质,要讲证据,用法律概念来概括事实,来解读事实,这样,培养证据科学领域的专家型法官就十分重要。第二,是改善法官队伍知识结构的需要。法官的知识结构,主要是三个方面:事实科学的知识、法律科学的知识、政策科学的知识。对应来讲,就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导向。从一些冤假错案剖析来看,目前主要原因不在于法律的适用,而在于事实的认定和证据的采信。法官现在最缺的就是事实科学或者说证据科学这方面的知识。第三,是提高法官实践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需要。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而此处的经验,核心是将事实转化为证据的经验,是通过法律概念与证据的连接,而把法律规则和原则,适用于具体事实的经验。这样,加强证据科学方面的教育,更显得非常重要。第四,是参与法律教育改革的举措。签订该合作协议,以在职的法官、法官助理和司法警察为培养对象,又以证据科学领域的专家型法官为培养目标,开辟了法学教育的新模式,将为整个法学教育改革探索出新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领导与在省高院工作的法大毕业生座谈
签字仪式后,中国政法大学领导与在省高院工作的法大毕业生举行了座谈会,朱勇副校长和张保生副校长分别向校友介绍了学校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法大学子高兴地回忆了在法大学习生活经历,衷心感谢学校和老师的培养、关怀和帮助,表示要以优秀的工作业绩回报学校和教师的深情厚谊。校友们结合自身实践经历,对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学生的素质能力等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张保生副校长做专题讲座
6日下午,张保生副校长在吉林省高院机关大法庭为省高院全体法官干警和长春市区两级法院部分法官干警作题为《中国证据制度八讲》的专题讲座。
(编辑 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