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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乡村空间发展:经济、法律和公证”研讨会召开

来源:文/袁钢 图/摄影工作室 卢云开   1-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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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乡村空间发展研讨会召开

我校黄进校长出席会议

与会专家学者合影

由中国政法大学公证法学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法国巴黎第二大学联合举办的中法乡村空间发展研讨会于1月22日在我校国际交流中心举行。我校校长黄进教授,国际拉丁公证联盟公证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名誉主席让-保罗•德科尔先生、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出席会议并致辞,我校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马宏俊教授作为东道主主持开闭幕式。我国著名农村法专家,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显冬教授做了题为“三十年来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变革”的主题发言。此外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北京市法学会、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公证协会、北京市和陕西省的公证员、河北省东光县法院、西北政法大学、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法国投资银行、大陆法基金会等机构近80 名中外嘉宾参加此次研讨会。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以“中法乡村空间发展:经济、法律和公证”作为此次研讨会的主题,具有务实性、前瞻性和发展性,对该主题的深入研讨,对于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现实意义。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农村农民农业问题;而公证作为一种预防纠纷的法律制度,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农村农民能够自觉选择和运用公证手段,来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共识之下,与会学者分别围绕主题就农村法律制度、林地、农村土地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做主题发言和专题讨论,既涉及中国土地法律制度的巨大变革和现状分析,也详细阐述了法国关于土地用途和经营、农业经营的流转的法律制度和个案分析,并特别分享了法国的公证制度在乡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特殊的法律作用。

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对进一步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的规范化与法治化的理论探索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更好地促进我国科研院所、第一线的法律工作者与法国实务人员与学术机构之间的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的公证法学研究中心是2007年,经过学校正式批准设立的,是中国高校最早的,也是中国目前唯一的一个以公证法学为研究对象的机构。这个机构成立以来,在国内公证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同时也在同法国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当中,在学术活动方面非常活跃。至今已经举办了三次大型专业论坛,三次组团出访法国,与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巴黎二大进行交流与合作,签订了正式的合作协议。同时,中国政法大学的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也与国内六家公证处签订了共建协议。经常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一些专家学者到中国政法大学来讲学,所以直接服务于国家的公证方面的法制建设,为我国的公证法制建设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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