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24日,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主办的“教育部重大项目成果《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试点工作总结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延边州人民检察院、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50多位法官、检察官、学者出席了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张保生教授首先致辞,热烈欢迎与会代表。随后,参与试点工作的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播放试点案件录像,介绍了最后一阶段实证研究的成果。各试点法院分别就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交流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经验、成果。会议第二天,与会人员针对《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展开了热烈研讨,针对相关条文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胡云腾主任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团队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充分肯定了《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所取得的成绩,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建议。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誉主任樊崇义教授充分肯定了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针对将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最后,张保生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感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试点法院的积极支持与大力配合,并表示将继续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推进证据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