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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被评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来源:教务处 肖宝兴   2-2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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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教高函[2009]4号文,公布2008年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审结果,经专家评审,我校李树忠教授主持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被评为2008年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至此,我校共有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是我校探索法学教育和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而推出的,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国首家以法律职业教育为目标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班。

实验班基准学制六年,分为基础学习和应用学习两个阶段。其中,基础学习阶段为期4年,应用学习阶段为期2年(第5学年全年为专业实习时间)。圆满完成两个阶段学习并通过答辩的同学,将获得学校授予的法律硕士学位。实验班在教育理念、培养方案、培养模式、基本学制、外语与政治理论课教学等多个方面实施了重大改革,突出法学人才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2009年,我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涉及到的教育教学改革将更加深入。

学校希望各院部继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复合型杰出人才和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览表

序号

实验区名称

获评时间

负责人

1

法学精英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07

徐显明

2

法商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07

孙选中

3

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

2008

李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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