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29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刑事司法学院和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的“全球化时代的刑法理论新体系”国际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来自美国、法国、俄罗斯、西班牙、意大利、日本等六个国家及港澳台专家学者及高级官员共一百三十余位代表参加了此次盛会。27日上午,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教授主持了开幕式,我校副校长高浣月、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大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戴玉忠大检察官、司法部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教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保罗·罗宾逊教授、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亚历山大·伊万诺维奇·科拉别耶夫教授、香港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沈仲平教授分别致辞。
开幕式后,大会主席中国政法大学何秉松教授作了题为“全球化时代刑法理论体系的反思与重构”的主题发言。他提出,全球化时代是整个人类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新起点,也是刑法和刑法学的新起点。全球化时代要求全面地促进各国刑法(理论)的发展,逐步实现刑法(理论)的全球化,全球化朝代刑法理论体系的重构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基本方面:1.体现新时代的使命和时代精神,清除旧时代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以人为本”取代“以社会为本”,“和谐社会”取代“阶级斗争为纲”;2.以刑罚权作为构建刑法(理论)体系的基础与核心,作为刑法理论体系的出发点和归宿;3.更新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他设定了重构的蓝图。在刑罚论上他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现存的三种基本刑罚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评论,特别是重点批判以防卫社会为最高价值的预防论,把刑罚的最高的价值目标确定为防卫人权。
随后三天,与会者采用圆桌会议的方式,在不同的中外专家主持人的主持下,围绕“全球化时代的特点、历史使命与时代精神”、“对当代刑法理论的反思”、“刑罚权的合理性、合法性与刑罚的正当理由”、“对刑罚权的规范与约束”、“对三大犯罪论体系(以行为为基点的一元论的犯罪理论体系,以行为人为基点的一元论的犯罪理论体系,以行为和行为人为基点的二元的犯罪理论体系)的比较与评析,并探求改进的方案”、“对当代三大刑罚论(报应理论、预防理论、综合理论)的比较与评析,并探求超越这三大理论的可能性”、“人权防卫论是否能超越这三大理论”等论题,结合何秉松教授的主题报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议以开放、自由、共享为宗旨,中外代表争先恐后地发言,气氛热烈,会议获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