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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传播、实践教学并进 提升法学学子素质——民商经济法学院积极开创法学教育新模式

来源:记者 缪玉 通讯员 凤宇娇   5-2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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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精致的思维必然有其实践作用。”4月6日晚,昌平校区一个小教室里,结合实际案例,民商院教师刘家安向20多个该院05级同学,介绍了台湾法学家王泽鉴的名著《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一书的特点和阅读价值。第一次参加“读书会”的刘老师称,读书会上与同学们的交流效果比课堂教学的质量好,为师生互动创造了很好的机会。05级3班朱同学说,“很感谢院里安排了这样一个读书会”,参加后,学习动力加强不少。

据悉,为激发同学们学习热情,促进与教师的沟通交流,促进实现教书育人、治学育人的目的,民商经济法学院在日常授课之外,本学期面向该院本科一二三年级同学开展“读书会”活动。此外,民商院还在“法大民商经济网”上建立网上教学辅导室,该院民法研究所等3个研究所定期安排教师在线值班,回答同学们在线提问;2006年12月以来,该院还设立了“学术导师兼任班主任制度”。

从2002年建院以来,民商经济法学院一方面积极增强该院民商法师资力量,另一方面积极拓展法学教育新思路,在提供不少鼓励同学们学术创新的奖学金等项目前提下,重视通过论坛、学术网站等方式使同学们的民商法知识紧跟时代,为他们学术创新奠定坚基础;重视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在现有条件下积极为他们创造将所学知识运用于法学实践的机会。

高峰对话 促学子了解法学前沿理论

2006年,法制日报评选出了2005年中国法学教育十大新闻,其中一条就是——“中国民法典论坛”成功举行10场。这久负盛名的民法典论坛正是民商学院广邀国内外著名法学专家学者,就中国民法典制定问题进行讨论,为法学莘莘学子献上的一道道学术饕餮大餐。

“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2002年11月8日晚,在听了第一场民法典论坛后,民商院院长王卫国如是说。当晚,在昌平校区礼堂,围绕“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思路和立法体例”,第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民法起草小组成员我校终生教授、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民法起草小组成员梁慧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第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民法起草小组成员王利明教授等法学名家联袂讲演,为我校广大师生献上了他们的真知灼见。

“民法典的私法传统”、“荷兰民法典及其对中国民法的启示”……2002年11月至2005年4月,围绕这些主题,民法典论坛每次邀请3-5名专家学者同台出场演讲,在法大师生面前上演关于中国民法典立法思想碰撞,并逐渐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得到《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除了定期于我校礼堂举办民法典论坛这样的高峰对话外,民商法学院还在网络上率先开辟了法学名家的“高峰对话”专栏,对各种与民法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讨论。“今天高峰对话的主题是:重庆‘钉子户’事件与物权法解读,”3月30日,美国加州伯克力大学中美战略合作中心(CRC)研究员周大伟,民商院院长王卫国等著名专家学者就近期热炒的钉子户事件进行法律解读。当晚,该对话的文字记录即作为第48期“高峰论坛”内容,出现在了“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首页。该网络对话栏目自2003年11月开办以来,在网站上有很高的点击率。

为了能够让同学们更直接地接触到更多法学前沿理论、问题等信息,除了主办“法大民商经济法律网”,推出“高峰对话”热点栏目,开设了“前沿报告”、“时讯时评”、“立法司法速递”等栏目外,民商院开设了《矿产法》、《国土资源法》等紧跟最前沿法律理论的本科教学课程;自2003年以来,该院每年面向全院师生,邀请校内外法律同行专家,参加以“砥砺学术、辩研精要”为主题的“民商经济法学院秋季论坛”,并将论坛上获奖文章编辑成《法大民商经济法评论》出版成册,扩大影响;2004年以来,该院还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出版社等单位合作创办《民商经济法评论》和《公司法评论》2种学术刊物,并定期出版;今年7月,该院还将创办主要研究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私法学理论与立法的《学说汇纂》。 这些论坛、学术讲座和学术刊物都为民商院师生提供了发表、沟通、交流学术最新科研成果的平台,促使全院师生的学术创作紧跟时代潮流,促进为我国法制事业发展培养坚实的后备军。

诊所教学 促敢想敢为学子早园律师梦

“这门课,让敢想敢为的法学学子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直接办案,能够用自己的良知和知识帮助弱势群体,让我早日实现我的律师梦。”2005年,正读大三的王小南,选修了民商院开设的“环境法法律诊所课程”,在27学时的课堂学习外,他在我校对外环境法律援助机构“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参与免费为环境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在工作记录里,她写道,“我感到很欣喜,因为我感受到了自己的力量”,能够把已学知识运用到实际中,认识到它的巨大作用,并学到更多知识。

王小南选修、参与活动的环境法律诊所,于2004年,依托我校“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设立而成,兼具教学机构和工艺法律服务机构双重身份,早已纳入我校法学本科课程体系,每学期,通过笔试和面试挑选30名左右同学参与其90课时课堂学习和诊所实践活动。此外,2005年2月、9月,民商院还分别开设了劳动法诊所和知识产权法诊所。

在这3个诊所开设的近2年时间里,全校共有200名学生参加了“诊所式教育”学习,接听热线电话、回复信件、接待来访,与各诊所教师共同受理弱势群体的求助,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用自己的知识和力量“为民打官司”。

正如张桂琳副校长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所说的,民商经济法学员法律诊所教育,使得同学们从被动接受型学习转变为主动参与式学习,教师们从灌输式教育转变为交流式教育,课堂从封闭式转变为案情各异的开放式,教学方法从注释法学转变为实践法学。“诊所法律教育不仅对传统法律教育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提升了同学们的专业水平,同时使他们了解到了社会弱势群体往往容易被忽视的一面,唤起他们的同情心和宽容心,培养和提升了他们作为一名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

作为法律专业教学模式的大突破,2006年5月,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了“2006年度全国法律诊所教育观摩与研讨会”,向各兄弟院校介绍了开设法律诊所的经验,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肯定。

本着教书育人,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的宗旨,在法律诊所课程、民法典论坛等特设促进法学教学项目的创立发展外,民商院还通过实施“本硕携进”计划,以加强本科生和研究生“传播学术思想,交流学习方法、培育学术兴趣”,进一步提高同学们创新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自2004年以来,该院还为我校应届法学毕业生专门开设了《毕业生法律实务强化培训系列课程》,给法学毕业生的职场竞争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支持。

尽管在如何让同学们将所学法学知识更快、更好地运用于实际法律实践方面,民商经济法学院在诊所教育外还没有开拓出更直接有效的模式,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相对更重视法学理论的学习。但是,法律诊所、民法典论坛、网上教学辅导、读书会等这些颇具该院特色的人才培养方式的进行,确实使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走出了很多优秀的法学人才,给我校其他法学院,乃至兄弟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提供了很多宝贵的值得借鉴的教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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