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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评建创优精神 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法学院召开“实践教学”论证会

来源:法学院教科办   4-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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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法学院在学院路校区召开了“实践教学”论证会,会议由法学院院长兼分党委书记薛刚凌教授主持,参会人员有来自宣武区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尚公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和法制出版社、检查日报社、司法部行政学院以及法学院的部分学者。

为进一步推进迎评促建工作,加强和提升我校法学实践教学水平,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学院积极改革创新,开发了一系列实践课程,并正在策划编写系列实践教材,专门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目前,学院的法学实践教学主要面向本科生,不久还将在研究生阶段开展相关的实践教学内容。此次“实践教学”论证会,就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模式、课程体系、教材、师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和探讨。

论证会上,各实务部门的专家首先都肯定了法学院在实践教学方面的创举,把实践教学真正贯彻到了课堂教学中,在法学人才的培养上是一个有突破性的尝试。与会人员就实践教学的运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就多项事宜达成了共识,希望法学院的实践教学的创举能在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与会各位实务部门的专家都纷纷表示,在法学院具体进行实践教学的过程中,他们会给予师资、场所、资金上的支持。

最后,薛刚凌院长对各领域专家表示了真诚的感谢。薛刚凌提到目前的实践教学模式的设想是一个尝试,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是一个完整的法律能力的训练。从目前学生对社会的关注度来说,可以增强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综合能力。作为一名法学教育者,薛刚凌认为我们有责任去进行有益的研究和探索。

此次“实践教学”论证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增强实践教学的实效性等方面起到很强的启发作用。我们相信,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法学实践教学一定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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