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我校欧盟法研究中心向学校提交了“中国-欧盟欧洲研究中心项目”的总体执行方案以及项目中赴德国合作伙伴大学进行人员交流的执行计划,12月20日该方案和执行计划获得学校领导的同意批示。
12月29日上午,在欧盟法研究中心会议室举行了该项目全体参加人员会议,就项目执行计划的进一步实施进行了讨论和部署,并对项目参加人员就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培训。项目主管校领导兼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张保生副校长参加了会议。
张保生首先就该项目的背景、项目执行方案和人员交流计划获学校领导批准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项目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张保生指出,该项目是我校与欧盟进行的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校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对项目的申请与实施始终给予了极大地支持。为顺利实施该项目,项目成员要发扬团队与创新精神,力争使项目得到高质量的实施,为我校的欧洲研究、欧盟法研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并进一步加深我校与德国弗赖堡大学、明斯特大学的合作与交流。针对在下学期即将赴德进行交流的教师和学生,他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希望我校师生在赴德交流期间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珍惜在德国交流学习的宝贵机会,树立我校师生良好形象。
随后各项目组分别介绍了本组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会后三个课题研究小组还就本小组的研究计划进行了讨论,并安排和落实了下一步的工作。
相关链接:我校“中国-欧盟欧洲研究中心项目”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