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由我校国际法学院和国际环境法研究中心主办的“2006国际环境法论坛”在北京远中悦莱酒店举行。来自日本、韩国、美国、台湾地区以及我国的国际环境法专家和实务届人士会聚一堂,共同讨论国际环境法的热点问题。
开幕式由我校国际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林灿铃教授主持,我校副校长张保生、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孙佑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际司副司长别涛、国家质检总局司长俞太尉、国家海洋局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张海文、司法部国际司处长赵林娜以及外交部的周倩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词。开幕式后宣增益教授向韩国建国大学崔润哲教授颁发国际法学院的客座教授聘书,林灿铃教授向崔润哲教授颁发国际环境法中心研究员的聘书。
上午进行了两场学术研讨,第一场由我校宣增益教授主持,我校周忠海教授、美国夏威夷大学大卫•柯廉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常纪文教授与广川律师事务所主任裴广川分别就“危险活动所致跨界损害的损失分担法律制度”、“水资源管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从松花江污染事件反思我国对外国和国际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研究问题”以及“论对环境的刑法保护”的主题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报告。第二场研讨由我校马呈元教授主持,韩国环境法学会长金海龙报告的主题是“超越国境环境侵害国际纷争解决课题”,名古屋经济大学教授富冈仁报告主题为“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林灿铃教授的报告主题为“环境保护与国际立法”。各位学者在进行报告后的讨论时间里对场下听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下午的研讨共分为三场,第三场的主持人是我校郭红岩教授,四位报告人我校莫世健教授、韩国建国大学崔润哲教授、台湾静宜大学王乃宇教授以及我校李居迁教授报告的主题分别是“论技术性贸易壁垒中贸易和环保的平衡”、“黄海(西海)海洋环境保护及保存——中韩合作原则”、“可持续发展下之环保自主权”与“WTO贸易与环境问题机构设置探源”。第四场研讨由我校辛崇阳教授主持,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CDM中心主任杨宏伟报告主题是“中国气候变化工作管理体制与CDM项目合作进展”、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报告主题是“论中国履行臭氧层保护国际法的国内立法”、日本三重大学西村智朗教授的报告主题为“京都议定书之遵约体系”,名古屋大学研究生院加藤久和教授的报告主题为“再议清洁发展机制的期待与陷阱”。最后一场研讨会由我校张力教授主持,日本佐贺大学张本灿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朱晓勤教授、国家海洋局战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家沂以及对外经贸大学边永民教授分别就各自的主题“日本的公害纷争处理法制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经济激励制度比较借鉴”、“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立法发展及对关联法律制度的立法思考”与“论预先防范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上的地位”。各位报告人彼此间以及与场下听众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与热烈的探讨。
第五场研讨后,李明勋博士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本次论坛赠送的礼品苗绣。本次论坛的学术研讨于18点30分圆满结束。会后,与会代表还欣赏了精彩的古筝音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