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们原计划今年开一个面面俱到的科研工作会议,现在改为开这样一个主题鲜明的会议,就非在编科研机构的建设进行专题研讨,这样做可能更务实一些,更有效率。刚才听了陈光中老师和王灿发老师代表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所作的经验介绍,听了大家对学校最近出台的《中国政法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经费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非在编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提出的意见,我感到很受启发,也想谈谈自己对非在编科研机构建设的看法。
我校非在编科研机构经过评估整顿,今年又批准了两个新机构,目前总共有47个,这些研究机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一笔宝贵财富。今天来参加会议的都是各机构的负责人,我们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希望大家通过总结研讨,进一步明确非在编科研机构在学校科研工作中的角色,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我想先分析一下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形势和任务。
一、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腾飞与动力问题
改革开放26年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在2004年11月教育部社政司召开的《中国高校社会科学发展报告2005》编写组会议上,大家对26年的分期问题形成了一个四阶段共识:第一阶段,以真理标准大讨论、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端,高校社科研究经历了思想解放、学科恢复与科研起步的过程;第二阶段,以邓小平“三个面向”的提出(1983)和《中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1984)为起点,高校社科研究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和继承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不断拓展学科研究领域,研究视角发生了重大转换;第三阶段,以小平“南巡讲话”(1992)为转折点,以国家教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的若干意见》(1994)为标志,高校社科研究发生了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重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研究的转向,基础研究也开始受到重视。第四阶段,以江泽民三次讲话(2001-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2002年)为开端,以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十五规划纲要》(2001)、“高校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03年)和《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2004)为标志,高校社科研究确定了“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理论创新为主导,以方法创新为突破口”的发展思路,并呈现出瞄准世界科学发展前沿、注重理论、方法和管理创新的发展趋势。
高校拥有全国最大的人文社科队伍(27万教师大约占了全国社科队伍的五分之四),建立了100多个重点研究基地、200多个全国重点学科、近3000个硕士点、400多个博士点,承担着221万人文社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17万在校研究生的培养任务,承担着5.1万个在研项目,每年发表19万篇论文、出版1万部学术专著、向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交1万份研究咨询报告。从上述数字看,高校的人文社科研究无论在规模、水平还是在人才培养和研究成果等方面,都无愧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力军的称号。
如果要描述一下目前的发展态势,我认为,经过26年的积累,高校人文社科研究正蓄势待发,就像一架在跑道上越滑越快的飞机,最终要腾空而起、冲入云霄。教育部目前正在制定2006-2020年发展纲要,一些参加研讨的同志提出应该继“繁荣计划”之后,实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腾飞计划”,目标是建立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
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腾飞”与飞机起飞一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乘客必须系安全带的意义上还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动力不足,可能就飞不起来,或者勉强飞起来了也爬升不到世界水平的万米高空。这里关键问题是两个:一是经费不足,二是科研组织理念陈旧和体制僵化。
今天有几位老师发言,对学校为什么向非在编机构提出争取横向经费的要求表示不解。我觉得在两个问题上需要更新观念:其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到底需不需要经费?其二,如果需要,经费从哪里来?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想大家逐渐地会同意我的意见,即任何科学研究都需要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决不能再搞无米之炊了。首先,我们只要承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是一种劳动,那么这种劳动或精神生产就需要一定的生产条件。当今社会,科研不再是靠一支笔、一些纸就能完成的,我们的研究工作需要收集资料,需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需要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研、问卷,需要计算机处理数据,有些学科也需要实验室做实验。这些工作都需要经费支持。应该承认,这些年来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经费确实比过去多了,但同时也必须承认科研经费还远远不能满足科研发展的需要。我举一些数据,高校人文社会科学讲师以上教师已达19万多人,而教育部社科研究规划经费每年只有1000万元,平均每人每年只有52元;高校人文社科博士学位点有400多个,而教育部社科博士点基金每年只有360万元,平均每年每个博士点只有8千元。特别是最近教育部领导提倡而且一些高校也实行了没有科研项目不能带研究生的规定,科研经费不足势必限制研究生的培养规模和培养质量。
其次,在考虑经费因素时,一定要有国际比较。因为,我们搞科研不是自娱性的,而是为了提高学校的科研竞争力,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如果我们确立了未来15年的发展目标是建立具有世界水平的人文社会科学创新体系,那么,我们的科研经费投入如果与世界各国差距太大,这个目标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我们1997年的考察得知,美国联邦政府背景的4家基金会(美国科学基金会、福特基金会、社会科学理事会和全美学术协会理事会)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资助每年3亿美元左右,各州政府背景的基金会资助多少不得而知,但知道在美国4万家基金会中资助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基金会有100多家。这还要考虑到,美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主渠道是企业和民间的服务性收入。英国牛津大学一个学校2000年的科研经费是1.8亿英镑(其中从政府得到的经费0.6亿英镑),而且每年以0.2亿英镑的速度增长。相比之下,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经费投入实在是少得可怜。科研经费不足,已成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瓶颈。因此,我们应该转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需要经费的传统观念,转变科研经费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传统观念。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不要安于贫困,不要耻于谈钱,因为贫困不能带来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只能拖其向世界水平迈进的后腿。这也是我们把争取横向课题和横向经费作为评估非在编科研机构的重要指标的原因,今天之所以安排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的负责任介绍经验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二、增强科研机构的社会服务能力
第二个问题,科研经费从哪儿来?如果承认科研需要经费,而且经费越多科研发展就越快,那么一个科研机构的研究经费是靠政府和学校呢,还是通过增强社会服务能力而取得?谈到这个问题,不能不反思一下我们的科研体制。我前面讲到腾飞动力不足的第二个原因,是科研组织理念陈旧和体制僵化。这主要表现在高校的许多研究机构目前还是按旧体制运行的,存在的问题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问题差不多:一是研究人员终身制,二是分配上吃大锅饭,三是封闭运行,四是依赖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这种体制所造成的弊端是,科研机构缺乏自我发展能力。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拨款者(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可能不是研究成果的受益者或用户,因此缺乏支持科学研究的动机。例如,财政部、教育部的科研经费资助了那么多学科的科学研究,但它们往往不是科研成果的直接用户,比如经济研究、法律研究、宗教研究、公司治理研究、农村发展研究等等,用户是别的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而这些用户却不用花钱就可坐享大学的研究成果。我刚才举了飞机起飞的例子。一架飞机缺燃料,但坐飞机的(科研成果的用户)不买票,买票的(资助科研的政府部门)又不坐飞机,买票者的动力何在呢?
要解决上述问题,就要进行改革和制度创新,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研体制。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是,如何在大学与政府、企业之间建起一座互利互惠的联系桥梁。在美国,大学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为政府制定政策服务,政府也需要大学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美国政府并没有无偿地使用高校的科研成果,而是直接(和大学洽谈具体的科研项目)或间接地(通过各种政府背景的基金会)资助许多应用对策问题研究。我对欧洲的情况不了解,浩明应该知道那里的情况吧?(许浩明教授:欧洲的情况和美国一样)。所以,我认为,政府拨款的科研体制早晚要改革。同样,政府无偿使用科研成果的情况早晚也要转变。科学研究民间发动的力量源泉在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作为一种“综合国力”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政府要科学决策,企业要开发市场、预测投资风险等都需要大学提供研究咨询服务。我们高校的科研机构要抓住机遇,树立科研服务于社会的理念,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
从科研体制改革的意义上说,非在编科研机构是科研组织管理创新的一个产物,虽然“无编制、无经费、无场所”,却具有“机构开放、人员流动、体制灵活”的优势。所谓“无经费”,不是说科研不需要经费,而是说这种体制规定了政府和主管部门不采取行政拨款的办法提供经费,因此让其通过社会服务来获得经费。从今天两个中心介绍的经验来看,他们都在为社会提供优质科研成果和咨询服务的同时获得了较多的科研资助和服务收益,这代表了科研机构改革发展的方向。对此,1994年《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指出:“管理体制的改革是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繁荣发展的关键性的一环。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打破自我封闭的格局,引进竞争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最近教育部袁贵仁副部长又进一步指出:“当前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关键是制度创新、管理创新,难点也是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和长远性的问题。” 最近听了中宣部骆树刚副部长一个报告,他说美国创造产值最高的产业不是波音公司,也不是微软公司,而是好莱坞。当然,音像等文化产业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还有一些差别,但我们是否也可以从中受到某种启发?既然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力和成果是国家综合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作为非在编科研机构,应当如何为提高我们的综合国力做贡献?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增强服务意识,把我们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动力,并且在提供智力服务的过程中得到社会的回报,以此来增强我们自身的发展能力?这些问题我也没有考虑得很成熟,只是提出来和大家一起讨论。
我在今天大家的发言中听出一些老师对非在编科研机构争取横向课题和横向经费有畏难情绪。这是可以理解的。多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了在书斋里搞科学研究,不太关心科研成果的社会转化和社会服务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是有些非在编机构主要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如罗马法研究中心,很难争取横向课题和经费。对于后一种情况,我们在非在编机构管理办法中已经对文史哲学科制定了一些区别对待的政策,但大家可能觉得还不够。这涉及到学校科研机构的设置思路问题,我们目前正在制定学校在编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是否可以考虑搭建三个层次的科研机构体系:
第一个层次是教育部、北京市的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这是学校的“航母”,是我们学校的优势或宝贝,要做大,学校要通过对政府拨款的配套支持和政策倾斜,使其具有国际学术竞争能力。
第三个层次就是我们的非在编科研机构,过去是小帆船,今后我们要引导它们面向社会,成为能够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自由驰骋的导弹快艇。所以,学校新的管理办法提出非在编机构的任务包括:积极争取各种科研项目和经费,特别是横向科研项目和经费;面向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开展咨询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短期培训。过去成立的非在编科研机构,能够适应上述要求的、有自我发展能力的,让它们在这个层次上继续发展;其中一些从事基础研究的学科领域,在经过专家论证确定其建设价值的前提下,或者让其自生自灭,或者将其转入第二层次进行保护性建设。
那么,第二个层次,就是在编科研机构,是否可以考虑把新兴学科领域或体现基础研究优势的一些领域放在这个层次上进行建设,学校给予适当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支持。
上述三个层次的科研机构建设只是一些设想,仅供大家批判讨论。在新的《非在编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刚刚出台的情况下,我看不要轻易否定,我们当然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但探索新路子总比走老路要好。新的管理办法制定出来了,我们先试一试,让实践检验一下。不合理的地方,明年还可以修改,合理的我们就坚持。
三、学校科研处要为非在编科研机构的发展提供服务
这里我首先要说明一点,这次我们通过整顿评估,对一些机构提出了限期一年整改的要求。有些老师误认为,一年内就要达到新管理办法提出的争取横向课题和经费的指标。实际上,那是未来三年的目标。对于这些机构来说,在一年后我们还是按照学校去年印发的整顿评估文件的标准来衡量整改效果。大家可以再仔细看看那个文件,应该说标准是很低的。
为了帮助非在编科研机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学校科研处愿意为大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特别是帮助一些有困难的科研机构积极争取横向课题和横向经费。科研处专门分工王日春同志负责非在编科研机构工作,大家有什么困难可以和他直接联系。当然,我们科研处的全体同志都会积极协助大家努力实现非在编科研机构的任务。正如我在就职演说中所说的那样,我们要首先转变观念,把“科研管理”改为“科研服务”,把服务的好坏当作衡量科研处工作优劣的主要标准,我作为主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也愿意大家用这个标准来评价我的工作,什么事情都可以讨论,大家一起商量解决困难的办法,希望大家用这个标准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学校科研处将认真转变职能,在完成传统的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等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增强服务功能,积极主动地帮助教师和科研机构与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海内外机构建立纵横向联系。我们目前正在按照体制改革、管理创新的思路,制定、修改各种配套的科研政策和管理办法,待这些工作告一段落后,我们将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跑课题、拉经费、签合同、推广科研成果等服务性工作上去,把向外开拓当作科研处的首要任务。让我们共勉,为实现学校提出的办学目标,把中国政法大学办成世界知名的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200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