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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 发挥强势 争创一流教学成果

来源:教务处  7-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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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四年一评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作为我国教育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奖项,以其科学性和权威性日益成为高校关注和竞逐的焦点。与此形成较大反差的是,我校教师对教学成果的漠然却挥之不去。一位法大资深教授一语中的:不是我们没有实力,而是我们不了解;不是我们不努力,而是我们没有余力。教师对教学成果认识不足,以及学校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教学成果受冷遇的主要原因。对此,职能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年四月,学校出台《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建立了教学成果的激励机制。本文回顾了国家教学成果产生和发展的历程,对教学成果的含义及其意义,以及我校教学成果的现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旨在引导广大教职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争创一流。

2005年第五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已近尾声。经过层层评审,我校王顺安教授的《创刑事司法教学实践模式 做社区矫正罪犯帮教工作》脱颖而出,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正式结果待公布)。面对这一结果,法大可谓亦喜亦忧——喜在,我校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角逐中连续三届榜上有名;忧在,对于以建设研究型法科强校为目标的中国政法大学,这一成绩远不尽人意。对于即将进入迎评攻坚阶段的法大来说,教学成果的匮乏,或许仅仅是对教学成果的形式上的集体无行动,即使在评估中侥幸过关,这一硬伤也将成为法大未来发展的隐忧。

教学成果究竟何指?意义何在?教学成果对于法大意味着什么?作为教育工作者,作为处在全球性教育改革洪流中的高等学校,教学成果是否可有可无?本届教学成果在我校申报中遭受冷遇的现实警示我们:是到了大家重新认识教学成果的时候了。

教学成果奖十六年历程回顾

80年代末期,为了贯彻落实科教兴国的战略决策,体现党和国家对人才培养工作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1989年,教育部举办了第一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此后每四年进行一次。1994年3月,国务院颁布《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教学成果奖成为根据国务院有关条例设立的、与三大国家科技奖同等级别的我国教育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奖项。《条例》确定了教学成果的基本内涵,以及国家级教学成果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等。《条例》第二条将教学成果概括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在《条例》第五条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条件作了如下规定:国内首创;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首届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共产生特等奖52项,优秀奖381项。我校刑诉教研室樊崇义、周士敏、张家春等共同合作的《模拟法庭为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开路》荣获国家级优秀奖,为我校教学成果奖赢得了良好的开局;自1993年第二届教学成果奖开始,国家级奖励等级由原来的两级改为三级,即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二届共产生特等奖4项,一等奖51项,二等奖313项。我校本届无建树;1997年第三届,全国共产生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3项,二等奖367项。我校张俊浩、姚新华、刘心稳、费安玲、刘兰等共同编写的《民法学原理》(教材)荣获国家级二等奖;2001年第四届,全国共产生国家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59项,二等奖434项。我校何秉松、马登民、薛瑞麟、曲新久共同完成的《刑法教科书》(教材)获得国家级二等奖。

在即将结束的第五届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各省、市、自治区、解放军总参军训部和全国的高等学校共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1885项,目前最后的评审结果尚未公布,按照程序,现产生特等奖候选项目3项,一等奖候选项目60项,二等奖候选项目537项。值得一提的是,我校本届共向北京市推荐了三项成果,除王顺安教授的《创刑事司法教学实践模式 做社区矫正罪犯帮教工作》获得北京市一等奖并因此获得参评国家级奖资格外,林存光教授的《中国农村政治分析》获得了北京市二等奖(市级奖仅一等、二等两个奖级)。

何谓教学成果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关于国家级教学成果所作基本规定,在此基础上,为配合2005年第五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北京市于2004年10月发布了《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六条进一步明确了教学成果的奖励范围,原文如下:

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推进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结合国家级教学成果的奖励条件,北京市的《办法》第八条对市级教学成果和国家级教学成果的奖励条件作了如下界定:

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2001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获得市级奖励……其中达到市级领先水平的,可获得市级一等奖,市级一等奖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可推荐申请国家级奖。

纵观历届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可以得到对教学成果更为直观的认识,那就是:教学成果可以是一种教育教学理念,可以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是一种教学管理模式,也可以是一种教学方法,还可以是关于教学基本建设的方案,或课程(体系)改革方案,乃至一部(组)教材等,总之,教学成果可以是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关乎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育内容和教育技术诸方面的,富有创造性的理论或实践的总结。

令人欣慰的是,为了体现国家级教学成果的权威性,本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加大了奖励力度,增加了奖项和奖金。据教育部有关部门透露:本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计划设600个奖项,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60项,二等奖537项,比上一届增加100个奖项;资金也有所提高,奖励金额分别为:特等奖奖金10万元,一等奖奖金6万元,二等奖奖金2万元;同时,为了确保教学成果奖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本届教学成果奖在评审程序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从机制上保证了获奖教学成果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教学成果的意义

从历届教学成果的评选过程可以看出,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学校在逐年增多,教学成果的数量在逐年增加,成果范围在不断扩大,成果内容也在不断丰富。作为我国教育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奖项,四年一度的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无疑是国家对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的一次大检阅。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正在日益成为全国高校关注的焦点之一,这种关注,决不只是基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荣誉或经济利益的驱使,而有其更为深刻的内在动因,概括起来,有如下几条:

1、提高教学质量,优化育人过程。这既是教学成果的目的,也是教学成果的核心所在。教学成果的一切内容,无论是教育思想的转变,抑或是专业结构的调整,无论是课程体系的改革,抑或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无论是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的更新,抑或是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的改进,无论是教学管理的改革,抑或是教学基本建设,或教学成果的推广创新,无一不是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和优化育人过程而展开的。

2、凝炼实践成果,推广先进经验。教学成果是经过长期教育教学探索和实

践积淀起来的,能够显著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效益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结晶。近年来,我校的改革步伐不可谓不大,力度不可谓不强,涉及范围不可谓不广,经验不可谓不丰富,然而拿得出手的教学成果却少之又少。远的不说,仅就2001年以来,我校从教育理念的拷问,到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从教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到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创建,从专业结构的调整,到教学内容的更新……可以说是大刀阔斧,一往无前。然而,再成功的改革,如果不及时提炼、固化为有效的形式加以推广和传播,其影响所及也仅限于实施它的一个学校,或一个专业,甚至于一个教研室。从另一角度讲,实践成果的凝炼、固化过程,同时也是实践者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的过程,是推动实践不断完善的过程。不善于总结经验教训的实践是难以走向成熟的,这样的改革甚至可能是危险的。教学成果作为一种智力资源,只有通过传播和推广,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体现其价值,也只有在推广中通过交流和互动,才能更好地促进成果的不断完善。

3、提高学术声誉,提升学校层次。一流大学要有一流的学术形象和学术声誉。毋庸置疑:一流的学术形象和学术声誉来自一流的学术成果。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教育领域的最高奖,这样的领域我们没有理由留白。回顾历届教学成果奖可以看到:国内一流院校在这一奖项上的表现同样是令人不得不敬畏的,仅以2001年第四届和1997年第三届教学成果奖为例:2001年,北京大学获得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5项;清华大学获得一等奖3项,二等奖12项;浙江大学获得二等奖10项。1997年,北京大学获得一等奖4项,二等奖11项;清华大学获得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浙江大学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此前历届中,前述各校均保持了优良的记录。其他院校如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在历届教学成果奖励中也有上佳表现。我校不应以单科院校为借口而放任自己教学成果的贫乏,因为我们的目标是多科型、研究型大学;我们更没有理由推托在法学教育领域的责任,因为我们要建设的是法科强校。作为具有半个多世纪历史的法科院校,至少我们在法学教育方面应该比其他院校更有建树。浏览本届教学成果一等奖候选项目,能够深深刺痛法大人的,莫过于中国人民大学和吉林大学合作的《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工程》,这也是本届法学领域唯一进入一等奖角逐的项目。面对这样的尴尬,法大人难道还无动于衷?

4、挖掘办学特色,推动迎评促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对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全方位的评估。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评估指标体系中,7个一级指标,包括: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几乎无不与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效益相关联,而其中的办学指导思想、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四项指标,恰恰是教学成果的主要内容。不仅如此,根据有关要求,评估优秀的学校要进行特色项目的评估。对于“特色”,《方案》作了如下界定:

特色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得到公认。特色可以体现在不同方面,如:

1、治学方略、办学观念、办学思路;

2、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

3、教育模式、人才特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点问题等方面。

某种意义上讲,教学成果的积累本身就是评建创优工作的一部分,而特色项目从根本上说,正是一流教学成果的内容。

我校的现状与对策

历经五届教学成果奖,我校虽小有收获,但离期望值还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1、政策导向不利,组织宣传力度不够。由于以往对教学成果的认识有偏差,或者比较模糊,加之组织宣传工作没有跟上,教师们将教学成果等同于教材或课程建设。而我校多年沿袭下来的做法是,教材和课程建设成果不作为科研成果,这一点也在很大程度上消减了教师对教学成果的积极性。

2、对教学成果的认识存在偏差。前四届且不论,单从本届教学成果的申报过程可以看出,教师对教学成果的态度普遍是消极的。对荣誉或经济利益的漠视未必是坏事,保持学术的清高和特立独行的品格也无可厚非,值得尊重。但是,教学成果决不是一个徒有虚名的标签,更不是一桩沾染了铜臭的一本万利的买卖。实践证明,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十六年来,对于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这一意义上讲,教学成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对于高等教育工作者来说是不容怠慢的一项事业。浏览历届国家级教学成果项目名单,或者只要看看本届初审合格的教学成果名单,不难发现:上自一流大学,下至一般高校乃至高职高专都对教学成果重视有加,许多项目的承担者都是学界赫赫有名的重量级学者:北京大学的《发挥强强联合的优势 推进新兴交叉学科建设》,主要完成人有韩启德;《中国当代文学专业课程建设和研究生培养》,主要完成人有洪子诚、曹文轩、张颐武等;《中国现代文学名著研究》,主要完成人有陈平原、温儒敏;《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主要完成人有陈兴良;《法学理论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主要完成人有朱苏力;中国人民大学的《重点院校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主要完成人有林岗;《中国特色的社会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主要完成人有郑杭生;《21世纪民法学课程建设》,主要完成人有王利明;《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工程》(与吉林大学合作),主要完成人是曾宪义、张文显、李龙、吴汉东、韩大元……凡此不一而足,教学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可见一斑。

鉴于教学成果奖对于学校评建创优和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去年年底第五届教学成果的申报开始,我校有关校领导就密切关注学校的申报和各级奖项的评审情况。针对教师对待教学成果普遍存在的消极态度,学校下决心扭转局面,在制度、资源等方面对教学成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于今年四月出台了《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法大办法》)。《法大办法》除了给予获得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外,更重要的是突出了教学成果视为科研成果,对完成人在考核、晋升等方面的优惠。《法大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获奖教学成果视为相应的科研成果,记入主要完成人的业务考核档案,具体标准为:

1.获得校级二等奖的教学成果,以发表一篇普通论文计;

2.获得校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的教学成果,视为完成一项校级科研项目,以发表一篇二类论文计;

3.获得市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的教学成果,视为完成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以发表一篇一类论文计;

4.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教学成果,视为完成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发表一篇特类论文计;

5.获得国家级特等奖的教学成果,视为完成一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以发表二篇特类论文计。

教学成果视为科研成果,意味着教师可以象完成科研成果一样的心态、一样的精力去投入教学成果。《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出台,在教师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大大激发了教职人员对教学成果关注的热情。

我校已经确立了建设法科强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并且要用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把我校建设成多科性、研究型、开放性,特色鲜明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在向这一目标迈进的进程中,为提高教学质量、优化育人环境而争创一流教学成果始终应是学校不懈努力的方向。

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法大有实力创出更多一流的教学成果。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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