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是来自谢茂文同学的一篇谈学习经验的文章。虽然只是他个人在三年学习中的一个总结,其中的经验或许不能适用于所有同学,但刊登此文对新生来说仍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们希望每一位来到法大的同学都能够在四年大学生活中学有所成,特别是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我们也希望有更多同学象谢茂文一样关心新生的学习与生活,介绍自己的学习生活的方式、方法,让新生更快适应在法大的生活。
【和新同学交流学习经验】
时间过得非常之快,转眼间我们已经是快要毕业的人了。回想三年时间,别无成绩,惟好自习,上课,读书。对于大学中的法学专业课应该怎么学习产生了一些想法,希望对师弟师妹们会有所帮助。
专业课学习方法之一:不要乱听讲座。刚刚跨入大学校门的大一新生肯定会注意到一个新鲜东西——讲座。其内容可谓丰富多采,有人文的,政治的,经济的,军事国防的,历史的,情感的,甚至有两性的,但更多的当然是法学的了。由于大一学生学习任务较轻,很多同学会花较多时间去听各种讲座,以期从中学到东西。我们刚进大学那会也是这样的。不过我要说的是,千万不要盲目听讲座,尤其是大家专业方面的法学讲座。为什么呢?因为法学讲座的内容基本上是——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几乎全是一类——即法学专家门针对某个社会热点问题阐述自己的学术见解和观点。比如要制定民法典了,有几大巨头搞了几场“民法典论坛”;要修改《破产法》了,又有张曙光教授的“新破产法”讲座;还有诸如孙志刚事件,刑事审前程序谈等等。正所谓,专家门谈法律问题,说的是法言法语,用的是法理法意。你要想听懂他们在说什么的话,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知识的。而这点正是大一同学所缺乏的。你们什么应用性的法律也没学过,法理学学了个一知半解,民法只学了个总论,宪法这部根本法更是停留在浅表层次,法制史的讲座几乎没有。所以说,就法学讲座来讲几乎没有适合大一新生去听的。可惜的是每年的各种讲座几乎都是一大片新生在支撑场面。而其他年级的老生要嘛太忙,要嘛感到大一的时候“受了骗”而应者寥寥了。其实,当你把一门专业课(最好某一方面的法律如刑事的,民事的)学完了之后再去听相关讲座,你会发现受益颇多。总的来说就是,大一新生千万别乱听讲座,这样会很浪费时间。
专业课学习方法之二:一定要上课,并且要多上课。必修课要上,必选课要上,选修课也要上。有很多人抱着拿个文凭的目的,怀着应付考试的心思,很少上课甚至从不上课,只是到了考试前老师做一做提示的时候才去听听。真正做到了比“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人自以为聪明,偷了懒,门门功课照样过,偶尔还能拿到奖学金,于是洋洋自得。其实这是一种很不明智的做法。你想想,我们学校的法学专业在全国上千个大学的法学院系中是名列前矛的(现在全国的大学几乎都在办法学专业,有的学校称为政法系,法律系,文法学院,文法系等)。 那我们为什么能够名列前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师资方面的强大。我们学校的教授副教授甚至新近几年引进的讲师助教都有博士硕士学位,而很多学校却把法学硕士当宝贝。我们的老师在课上讲的大概是他们的老师所没有听说过的理论。所以,你要真正比别的大学的法学专业学生强,你就要学会充分利用本校的师资,即要多上课,多从法学大家身上吸取“养分”。而假如你为了应付考试而只是看那几本课本的话,无论你把书看多少遍 ,那是没法比别的学校的法科学生强的。因为课本都是一样的,无非那几种版本。人家用的也是北大人大政法大学的名教授编写的教材。也一样的看书,你凭什么比人家强呢?既然来到了比较好的法学学府,你不想到大学毕业出去后,居然和人家一个普通院校的专科生一样甚至不如人家吧?不要以为这种现象是不存在的。大三的暑假我在一个基层法院实习期间,曾与一个这样的专科同学同实习。我很惊奇的发现她的理论水平非常了得,可以说比起我们这样的名牌大学中的某些人来说是一定要强的。另外就是要学会利用学校的图书馆,图书馆也是学校之间的区别标志之一。图书馆中的流通部自然是非常重要的法学大部头集散地了,期刊室也是不容忽视的藏龙卧虎之地。别以为期刊室就外面那几个架子,每个架子上不到50本书,而且都很薄,法学方面的也就前面那几排。非也非也,过刊室中的旧刊保你看4年都看不完。
专业课学习方法三:看法律条文。凡是有法律条文的科目如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等都要看法律条文。看法律条文的好处有三。一:看法律条文是应付考试最直接有效的办法了;二:通过看法律条文来帮助复习回忆相应的法学理论;三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法律条文可以帮助你勾勒此部法律之框架,让你很快明白它讲的是什么。因为法律之所以为法律,而法学之所以不能够代替法律,是因为法律的精练和法学的详尽甚至可以说是烦琐。一部法律加上相应司法解释也就那么几十页,而对应的法学教程却可达几百页。法学是法律的十倍,在有的法律这个数字还要大得多。可以说法律是对应的法学的中心思想。看完一本法学教程你可能要花上一个月而看完一部法律却只需要几天而已。当你看完一本法学教程的时候,前面的部分估计已经忘得差不多了。而假如你花上一个星期时间去把法律条文过它两边的话,记个大概是没问题的。当你脑子里有了这个大概再来看相应的法学教程的时候就会有条理得多清晰的多了。首先你把书上的东西就和法律条文上的第几章第几章对上号了,一本厚厚的法学教程在你眼中看来不过一部法律而已,可谓胸有成竹,把书看薄了。拿民事诉讼法来举个例子,民诉法教程大概有以下几部分组成:1.纯理论性的东西(包括总论,民事既判力一章)2.概念,性质和特征 3.概念之间的比较4.条文及相应司法解释5.对法律条文和解释的学理解释。撇开第一项,其余几象实际上是一个整体,他们往往被安排在同一章中出现(看看民事诉讼法学的教材就知道了。每一节刚开始的肯定是概念,性质和特征,后面接着介绍其余几项,有相似概念的话就比较一下概念,没有相似概念则直接进入条文和其学理解释)。而第4项又是其中的骨架,你只要把骨架看了个大概,看书就有了指导和方向,而不会被其余几项那繁杂的有些“没用”的东西蒙住了双眼,不知道这一章到底讲的是什么东西这么罗嗦。其实它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法律,其余的都是对它的解释。只要你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不会钻进去出不来了。至于看法律条文的方法,当然是:多看,甚至重复地看。上课过程中要看,上完了每一部分也要看相应的法律条文。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作用。遥想刚入学那年上第一节法学专业课,郑永流教授建议我们买一本法律法规汇编。现在想来,这个举措真是明智之极!
总之,你已经来到了政法大学。那么,无论你是想通过四年的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搬运法律的“工匠”也罢,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稍微有一点头脑去思索法学这门博大精深的学科的“准学者”也好,如果你不想浪费在政法大学学习的机会,你就要做到:1、按质按量最好超质超量的上课。2、多泡图书馆。3、看相关的法律条文。4、在合适的机会听法学专家们的讲座。
祝新同学的求知生活顺利、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