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媒体法大  >  正文

【光明日报】教育部高等学校新一届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

来源:记者 李玉兰   6-7   阅读:
T AAA

本报北京6月6日电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5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揭牌。本届法学类教指委任期到2017年,主任委员为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

徐显明在揭牌仪式上说,我国法学教育正处在从规模到质量、从单一到多元、从专业教育到职业教育以及国际化的转型期。人才培养不再求量,而是求质,求守护法律制度的人才。新一届教指委的工作将在此背景基础上展开。

据介绍,根据教育部关于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整体部署,本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制定法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指导标准、制定法学类专业评估标准并适时开展专业评估,开展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包括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情况的调研等,就法学专业建设以及法学教育综合改革向教育部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等。

原文链接:http://www.jyb.cn/high/gdjyxw/201306/t20130607_540810.html

关闭

| 图片新闻 |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