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我校法律硕士学院实体化建设推进会在学院路校区召开。副校长马怀德、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人事处处长吴平、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参加会议。
探索法律硕士学院实体化建设是我校综合改革的一项中长期重要任务,也是我校承担“教育部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中的一项改革内容。法律硕士学院实体化建设将有助于确立法律硕士学院作为二级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的相对独立性,更好地推进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推进法律硕士学院实体化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在建设专门化的法律硕士师资队伍问题上,明确将通过校外引进与校内转岗,分步实施,建设一支学科、职称、年龄和学源结构相对合理的35人规模的专门化教师队伍,初步计划设立公法、私法、经济法和法律实践4个教研室,并根据法律硕士的培养特点和要求,明确每个教研室和教师的教学、实践和科研任务。此外,在改革教师评价及职称评定制度、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增加经费投入等方面,也进行了充分讨论。
最后,马怀德提出,要根据本次推进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法律硕士学院实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具体措施要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切实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