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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法律博士培养论坛举办 探讨锚定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在与未来

来源:法律学院  法律学院院办 卢盈   1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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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第二届法律博士培养论坛:现在与未来——法律博士培养模式之建构”在海淀校区成功举办。“第二届法律博士培养论坛”是法律学院举办的“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三十年国际研讨会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建院20周年庆祝大会”的平行分论坛。本场论坛汇聚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辽宁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十余所高校的法学院院长、专家,以及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周泰律师事务所等实务界代表。与会嘉宾围绕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与未来展开深入交流。论坛由法律学院副院长刘智慧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担任总结汇报人。


当下实践:院校探索差异化培养路径

论坛上半场,学界代表立足各校办学特色与当前培养现状,分享法律博士培养的创新方案,为“现在”的培养模式优化提供实践样本。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振杰提出“充实基础、突出特色、形式多样、内外联合”四大培养原则,依托理工科优势打造“智能科技法律”“涉外法治”两大特色方向,首次招生15人便实现生源覆盖公检法、国企、律所等多领域,破解跨学科培养的现实难题。

复旦大学法学院葛伟军以“创新与实践”为核心,构建“调研报告+政策专报+学位论文”的多元成果评价体系,将首届57名法律博士全部纳入高端涉外法治平台,同步推进国际实训与本土转化,打破传统学术型培养的单一局限。

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路军直面区域培养困境,针对东北法治需求设置刑事、民商事、政府法治三大方向,强化“理论+实践”双师队伍建设,在坚守法学教育本质的同时,实现培养方案与区域需求的精准匹配。

梁迎修介绍了北师大法学院作为第二批法律博士培养单位2026年的招生计划,分析了法律博士培养工作面临的核心挑战,希望法律博士学位的吸引力能够突破法律领域,控制规模,并着眼培养未来领军者。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勤分享首届15名法律博士的培养观察,指出在职学生对“学术论文写作方法”“文献检索”等课程的迫切需求,同时提出集中授课与周末授课的时间协调难题,为当下培养细节优化提供现实参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万勇介绍首届72名法律博士的招生情况,强调“复合精深”的知识结构培养——开放经济学院、国际关系学院课程供学生选修,精准匹配40.2岁平均年龄学生的高阶学习需求,彰显当下培养方案的针对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学术院长侯猛聚焦学位定位差异化,提出法律博士需与法学博士、法律硕士明确区分:法学博士重学术创新,法律硕士重基础实务,法律博士则聚焦“实践难题的理论破解”,避免定位模糊造成资源浪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陆青提出“项目式培养”模式:将培养与实务机构重大项目绑定,让学生在真实场景中学习;同时建立“进度周报+中期评审+成果答辩”机制,确保培养质量不流于形式。

本土创新:法大实践锚定现在与未来

中国政法大学多位学者立足本校培养实践,既梳理当下可行的培养路径,也为未来模式创新提供专业洞见,实现“现在”与“未来”的衔接。

国际法学院院长李居迁指出专业学位的三大核心优势:以应用能力为主导、天然具备交叉学科属性、精准对接国家战略,建议通过模拟法庭、实习制度强化学生实战能力,既夯实当下应用型人才培养根基,也为未来对接国家需求奠定基础。

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王志远创新提出“课题式培养模式”,主张让法律博士带着实务中的真实课题入学,以“问题解决方案+理论支撑”替代传统论文,既破解当下培养与实务脱节的问题,也为未来法律硕博协同培养提供新方向。

法学院副院长袁钢结合《学位法》修订要求,明确法律博士实践成果的认定标准,提出“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两类成果形式,强调需建立独立于学术学位的评价机制,既规范当下实践成果考核,也为未来评价体系完善提供制度框架。

实务赋能:需求视角链接培养现在与未来

实务界代表从职业需求端出发,既指出当下培养与实务的衔接痛点,也为未来培养体系优化注入实践视角,推动“理论与实务”“现在与未来”深度融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戴智勇提出,法律博士培养需帮助学生“将碎片化经验系统化、打破专业壁垒、搭建国际表达平台”,既解决当下实务人才能力短板,也承诺开放律所重大复杂项目作为研究样本,为未来实践教学提供资源支撑。

北京市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聚焦“法律共同体建设”,建议开设“法治生态学”课程,通过“错位实习”(法官到律所实习、律师到检察院实习)增进职业间的相互理解,既优化当下人才培养的人文维度,也为未来法治生态构建培育基础力量。

未来展望:锚定高层次培养核心方向

梁迎修作总结。他强调,论坛形成三大核心共识,既立足当下也指向未来:一是法律博士培养需坚持“高层次、应用型、领军型”定位,避免与法学博士、法律硕士同质化,这是当下规范与未来发展的共同前提;二是需强化“学界+实务界”协同,破解当下实务导师聘任受限、实践成果评价标准不统一等难题,也是未来培养质量提升的关键路径;三是要立足区域特色与院校优势探索差异化路径,同时推动国家层面培养标准尽快出台,实现当下实践多样性与未来发展规范性的平衡。

主持人刘智慧对嘉宾们的精彩分享表示衷心感谢。她指出,本次论坛既梳理了法律博士培养的当下实践——如院校特色方案、实务衔接路径,也明确了未来优化方向——如定位差异化、评价标准化,为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全维度思路。

整场论坛在热烈深入的交流中落下帷幕。与会者一致认为,法律博士教育作为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金字塔尖”,需在夯实当下培养基础的同时主动谋划未来,才能培养出适应全面依法治国需求的高素质领军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智力根基。

编辑 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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