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上午好,很高兴回到中国政法大学参加“立格联盟”第六届高峰论坛,专门就国家法律考试与法治人才培养问题与各位专家学者交流研讨。
“立格联盟”以司法部原直属的五所政法院校为基础合作共建并不断壮大,这样的一个全国政法大学交流研讨的平台,自2010年成立以来每届都有新主题,每年都有新推动,交流成果不断丰富,影响持续扩大,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界的一个响亮品牌,也是法学教育界每个年度期盼的一大盛会!
“立格联盟”院校都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办学传统,是我国法学教育的翘楚和领军者。多年来联盟院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适应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和能力,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培养了大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的法治人才,为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人才保障,也为法学教育创立了标准,树立了标杆。
长期以来,“立格联盟”院校给予国家司法考试大力的支持和帮助,来自联盟院校以及其他各大院校的一些知名专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动建立和完善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一些优秀学者作为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为确定、调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政策、原则进行协商、协调,为健全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提高了决策参考。还有一些专家学者亲历亲为参与大纲编写修订、题库建设、试题命制及评卷等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广大法学专业毕业生积极参加司法考试,保持了较高的通过率,成为我国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以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中坚力量。可以说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的每一次改革完善,都凝聚着联盟院校同仁们的心血,都离不开联盟院校的鼎立支持和无私奉献。在此,我仅代表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对“立格联盟”院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法学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司法考试工作发挥着选拔和储备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重要职能作用,是我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多年来我们不断改革和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实现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有效衔接,将十四门法律专业核心课程纳入司法考试的必考范围,允许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这些措施对于规范和引导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全民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蓝图,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对改革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的遵循依据。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央的关心支持和相关单位通力合作下,司法部会同中央政法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6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意见》,会议指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目的是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要按照法治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建立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考试关、培训关,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这一重大改革,对法治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提出新要求,既关乎司法考试工作的发展,也直接影响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发展。
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包括本科法学教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其改革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主动积极地进行改革的实践。建议“立格联盟”院校继续发挥好规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国法学教育更好的适应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要求,确立规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已形成了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治专业教育与法学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体系,法学教育发展空前繁荣,但是也存在法律类专业扩张迅速,法学教育质量不均衡和人才培养规格单一的问题。法学教育的改革首先要多着眼于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联盟应该更多的从“建规矩,定规格,树标准”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和改进法学教育,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法学教育发展立格,为法治人才培养树标,为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做出新成绩。其次要塑造风格,风格是学校的灵魂,也是学校的魅力所在,要加强校风建设,强化素质教育理念和教书育人本位意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自律,弘扬优秀的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方法,努力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和作风。再次要强化品德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注重培育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加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伦理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好的职业道德水准。最后要关注资格,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法律职业人员提前培训,是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一个整体,互相关联,环环相扣。“立格联盟”院校要密切关注并参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关注考试内容、考试方式方法等变化,以应对法学教育的新要求,不断改进培养模式,完善培养方案,推动法学教育由知识型培养向知识能力并重型培养的转变,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机衔接。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希望“立格联盟”在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再接再厉,再上新台阶,形成更多的可持续、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努力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最后,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谢谢。
(编辑/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