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0日晚,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前沿问题名家论坛系列讲座第三讲在学院路校区320教室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大连海事法院的副院长关正义,他此次讲座的题目是《扣押船舶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扣押船舶制度规定在我国的《海事诉讼法特别程序法》中(以下简称海诉法),它是依照法定的依据和特殊程序实施的强制措施,由海事法院行使专门的司法管辖权,具有国际立法的统一性与趋向性特点。
关正义副院长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扣押船舶制度的三个发展阶段,并分别概括了三个阶段的主要特点,使同学们对我国扣押船舶制度的发展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
接下来,关正义副院长结合海诉法的规定讲解了扣押船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扣押船舶的法律依据和扣押船舶的范围、方式和所扣押船舶的强制拍卖、错扣船舶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海事担保等几个部分。同时,关副院长特别对重复扣押、再次扣押和多人扣押同一船舶这几个在法律上易混淆的概念进行比较,予以澄清。
结合扣押船舶制度的具体内容,关正义副院长一并就我国扣押船舶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活扣押”与“死扣押”、“担保”与“反担保”、“重复扣押”与“再次扣押”三个问题。
最后,关副院长提出了自己对于完善与发展我国船舶扣押制度的几点思考。他认为我国的船舶扣押制度要对一些基本的概念予以明确,要设立限制船舶处分措施,高速扣押船载货物、船用燃油等程序、要将确权诉讼一审终结改为二审终结、要构建我国船舶扣押制度的基本框架。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围绕着关副院长的讲座踊跃提问。关副院长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讲座由我院院长莫世健主持。在讲座开始前,他代表学校向关正义副院长颁发了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聘书。
附关正义个人简介:
大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1978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攻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进修于大连外国语学院;1995年就读于大连海事大学,攻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研究美国司法及审判制度。
历任大连海事法院审判员、海商审判庭副庭长、大连市委政法委副处长、处长等职。1997年7月任现职,主要法律方面著作有《英汉海事词典》(主编)、《法院诉讼文书300范例》(副主编)及多篇获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