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军都时评  >  正文

从《费青文集》遥望费青:青山不老,魂兮长存

来源:新闻中心  6-5   阅读:
T AAA

2015年5月24日,《费青文集》首发式在法大正式举行。《费青文集》分为上下两卷,涵盖了费青先生的已出版作品、已完成未出版作品、六十余幅画作、六十余幅私人照片,以及个人自传等资料。几十万文字和上百幅照片和画作,将一个时代的面纱缓缓掀开,尘埃散尽,费青先生的形象缓缓浮现。

苦心不负,《费青文集》终付梓

2012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潘汉典法学文集》正式举行了首发式。

在此次首发式上,潘汉典先生的弟子和《潘汉典法学文集》的编者白晟,结识了潘汉典先生的老师费青先生的独子——费平成。深入沟通获取了较多信息之后,白晟便萌生了编纂《费青文集》的想法。感念费青先生对于法大的巨大贡献,非常值得向法大师生介绍,再联系恩师潘汉典对于费青先生的推崇,此举也是为年事已高的潘汉典老师一偿心愿,白晟便踏上了费青遗作的寻访之路。

在与费平成交流的过程中,白晟了解到,在1988年北大校庆九十周年的时候,费青先生的弟子袁文曾在北大法律系举办过费青作品展,展会上展示了费青先生的部分遗稿。这些珍贵的遗稿,包括费青先生讲授过的三门课程——法理学、国际私法、西洋法制史——的完整讲义,有的几乎可以直接出版,还有一些其他的文稿,曾在潘汉典先生家保存多年,是为此次作品展才交到袁文手中。

展会结束后,袁文老师回兰州之前将这些珍贵的文稿交给一位同为北大法律系毕业的师弟保管。从事法理学研究的白晟立即意识到了这些文稿的重要性,几经辗转联系到这位老先生,其时这位老先生饱受病痛已不便交流,由老先生的夫人代为查询。在几番搜索后,令人倍感遗憾的消息传来,也许是因为年代久远,费青先生的珍贵文稿最终不知下落。

费青先生的一生堪称短暂,1957年便驾鹤西去。尽管在此之后,费青先生曾经待过的学校,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校史,以及法律人的追思中都有提及费青先生,但资料都比较薄弱,有的甚至有史实的错误。资料的匮乏成了白晟整理文集时遇到的最大问题,但也正因为此,白晟更坚定了将这位法学大家全面展示给世人的强烈愿望。

手稿遗失如同当头棒喝,痛心与不甘心交织,白晟继续联络费平成先生以及费青先生其他亲属,同时走访国家图书馆、北大图书馆、法大图书馆并联系保存民国期刊较为完整的上海图书馆等,整理有关费青先生的资料,最终收集60余幅费青先生画作,60余幅费青先生私人照片,以及费青先生公开发表的作品,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自传等,终于组成《费青文集》上下两卷。

1949年9月与由沪来京的潘汉典(右二)、硕士研究生程筱鹤(左一)及法律学系助教李由义(右一)摄于北京中老胡同

惊鸿一瞥的东吴法学

黄进校长在为《费青文集》作序时这样形容老一辈法学家:“学养深厚、学贯中西,不限一隅,涉猎甚广。”

曾在上个世纪留下惊鸿一瞥的东吴法学,虽然办学时间短暂,堪称中国早期法学家的摇篮,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费青先生便是在这所学校求学,东吴的时光练就的既是法学素养,也是严谨学风。东吴以“仰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为校训,以比较法研究见长,“东吴的课程涉及英美法、当时的苏联法、德国法、法国法,甚至还有法西斯的法,(比较法研究即为),你可以批判它,但你必须首先了解它。”早期东吴法学院实行“大学后教育”,即在法学学习之前,必须有其他学科背景。费青先生当年就是在医预科学习了两年后转到法学专业。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如黄进校长所说:“既是法学某一领域的专家、权威,又是学术大家或杂家。”不仅涉及法学,更涉及哲学、社会学、文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与之相称的是极其严格的要求,比费青先生早一届的国际大法官倪征燠、李浩培那一届,进校40人,最终毕业拿到学位证的只有13人。

这样的教学理念,培养了一大批全面发展的老一辈法学家,他们以渊博的学识,开阔的眼光,以及立志报国的雄心建构了我国早期的法学教育,使今人难以望其项背。从1930年到1990年间,国际法院一共有过6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而费青先生23岁时发表的法学论文就已经惊艳四方,后期运用“林肯式辩论”为无辜者伸张正义更是被誉为美谈。

谈及这一代法学家,有一件事,不得不提。

1993年,在东吴大学被撤销41年后,我国的英美法研究几近崩溃。随着外交的加强,这一弊端暴露的越来越明显,国内却没有一本适用的英汉《英美法词典》。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潘汉典先生担当总审定,和青年学者薛波一起走访在上海居住的老一辈东吴学者,最终找到14位担任《英美法词典》的审稿人,包括被当今法学界喻为“罗马法活词典”、年过九旬的周木旦先生,哈佛大学博士卢峻先生,1930年代曾为浙江地方法院和上海特区法院法官、1957年后执教于上海向阳中学的蔡晋先生等。老人们平均年龄84岁。

1957年“反右运动”乃至文革期间,这一代法学家们遭受了难以言喻的重创,这些伤害导致,即便在文革结束后,他们仍然处在物资极度匮乏的境况,无权,无财,难以为继,种种困窘不忍细说。但也正是在这样艰难的时刻,他们接受了嘱托,或在病榻上、手术前艰难地审稿,或让自己的家人帮助誊抄,或因此次工作,旧病未愈又生新病,他们极大地消耗着已经风烛残年,摇摇欲坠的身体,参与编纂了这本有史以来中国最大的《元照英美法词典》,460多万字,所收词条已达到4.5万多个,是日本出版的《英美法词典》的3倍。

这项浩大的工程,没有任何来自政府的支持,没有稳定的经费支持,甚至没有一间正式的办公室,两代法学学人在默默无闻中耗时九载,成此呕心沥血之作。

“不为什么,我就应该干。我作为一名比较法教授,中国有这样的事,我当然要去做。”2003年,潘汉典先生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古语有云:“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而这些法学家们,无论他们曾经经受了什么,彼时心心念念的,仍然是中国的法治事业,仍然在为法学的发展燃尽自己衰老佝偻的身躯。而在词典出版时,几乎没有人要求署名。在词典的扉页上,题写着“谨以此册献给母校与祖国”。

(左:费青 中:费振东 右:费孝通)

师道传承,古之学者必有师

费青先生家学渊源,他与大哥费振东、弟弟费孝通被并称为“三凤齐飞”,而费青又是三者中最有才华的。费青的才华不仅为当时中国的法学教育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更深深地影响着他的弟子们。

潘汉典老师在教学时,就一直以“恩师”来称呼费青先生。费青先生的硕士研究生之一,袁文,在准备1988年展览前后,寻访了费青先生的众多亲友,甚至寻到了台湾,因怀念老师“常常在半夜哭醒”,另一位弟子程筱鹤对老师也是万般敬重。在资料搜集的途中,白晟不停地被这些故事而感动,从而更加感受到了“师承”两个字的份量。

费青先生1940年因病离开西南联大时曾将珍贵的外文法学名著卖给法律系法律学研究所,这些书籍经北大转入北京政法学院图书馆。在白晟走访法大教授时,还曾在某位教授家中看到盖有费青先生私章的,有着上百年历史的德文法学原著。费青先生去世后,亲属将费青先生家中所藏的中外法学书籍和期刊悉数捐给了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法大图书馆的丰富藏书,相当一部分就出自已故去多年的法科先贤费青先生。

而费青先生的弟子潘汉典先生,精通六国语言,深受国外诸多法学家敬重,已经将比较法融入了自己的生活,成为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即以一份单纯的心态,不被外界影响,做一个纯粹的学人。潘汉典先生本人为人极其低调,1988年受法大时任党委书记陈卓、常务副校长甘绩华两次到家邀请,以68岁高龄出任法大比较法研究所第一任所长。潘先生1991年退休后,在既无职、无权又无钱的情况下却与薛波合作,遍访法学名宿和东吴前辈,汇聚民间力量于2003年出版了《元照英美法词典》。在2003年被法大聘为特聘博士生导师后,潘先生对待学生依旧是慈祥而严厉。其间有些细节,如今的白晟依旧记忆犹新,当时,潘汉典老师的一名博士生所著论文中有一处观点需要借鉴最新出版的一本法学著作,潘汉典老师不惧90多岁高龄,乘坐公交车到达出版社寻书,奈何出版社已经下班。潘汉典老师便通过门卫联系到了出版社社长,社长备受感动,从家中赶来,将这本书赠与潘老师。

作为潘老师的弟子,白晟在为《潘汉典法学文集》、《费青文集》奔走的几年间,也已将这份纯粹深谙于心。在谈及两部文集时,重复说道,自己只是一个编者,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比其他人更多地感受了潘先生的为学和为人,更早地接触了费青先生的资料。因为纯粹,所以不遗余力,因为执着,即使面临再多困难,亦甘之如饴。

白晟说,《费青文集》的编纂其实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费青文集》定稿后,又找到了费青先生的一些作品和资料,甚至之前出版的《潘汉典法学文集》,也有部分新发现的作品未收录。学者最看重的即为作品,文集的整理,是对一位学者最好的纪念。费青先生为法大鞠躬尽瘁,但现在的法大师生对费青先生却不甚了解,即使他们阅读的书籍都和费青先生渊源颇深。面对此情此景,已经在法大从业三十多年的白晟,深感这份工作之价值。在采访的最后,白晟依然补充到,法大虽然只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但究其渊源,是将四所名校的法学院合并,其根基之深、底蕴之厚可想而知。那个时代的学人素养和这份文化底蕴,不仅要通过设立雕像纪念,更要深入具体地展示其人其事,让法大的师生铭记。

我们相信,《费青文集》的出版,必然让这位上个世纪的法学先贤,突破时间的壁垒,走近每一位法大师生,而老一辈法学家们所具有的精神品质和学识,也必将感染和鼓舞每一位行走在法学路上的人。

(文/通讯员 郭佳蓉 编辑/陈睿)

关闭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 微博 |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