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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法大人】之三十二:与正义同行——访证监会稽查总队副处长王一

来源: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杨泽龙   9-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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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学校将在《求职经验谈》、《创业先锋》系列报道基础上推出《职场法大人》系列报道,旨在通过访谈毕业五到十年的法大毕业生,让在校生从他们身上发现职场人的能力素质要求,也帮助在校生探索未来的职场生态,从而为自身职业生涯规划打下基础。

【本期人物简介】王一,中国政法大学2004级法律硕士。于2007年自法大毕业后就职于北京市大兴区法院;2010年至2012年先后担任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办公室主任助理、执行二庭副庭长; 2012年9月于北京市大兴区组织部调往证监会稽查总队工作至今,现担任证监会稽查总队副处长。

2007年于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辗转法院、证监会之间,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十余年的王一回想起大学时的自己,给出的评价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人”。时值新世纪之初,我国资本市场蓬勃发展。与此同时,为了追逐利益而导致的不法行为也接踵而至:“德隆”案、银广厦财务造假案等等震惊业内外,王一自那时心中隐隐种下了一颗种子——有一天以自己所学与资本市场的不法行为做斗争。这并不是一个空想,那颗种子终将在法院、证监会两处落地、生根、发芽。

在法大学习时期

在法大学习时期的王一是一个刻苦努力、乐于学习的人。在图书馆、宿舍、体育场三点一线,就构成了他一天的全部生活,虽然简单,却过得无比充实。在学习之余,他还会参加各种形式的讲座,扩充自己的知识与视野。时至今日,他虽无法清晰记得当时讲座的内容,但是讲座对自身内心的激励仍然久久不衰。有一些讲座他至今记忆尤新: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肯尼迪的讲座、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原告团团长王选的讲座、台湾地区前新党主席谢启大的讲座、个性官员山西长治原市委书记吕日周的讲座等等;2006年暑期王一参加了第二届全国财税法研究生暑期学校,有幸聆听荷兰、日本、我国台湾地区以及国内财税法学界著名学者及国内税收立法、行政部门专家的授课;在那次活动中,他第一次真正领略到了国际一流学术大咖的风采,拓宽了自己的视野。

通过读书来积累专业知识,通过参加讲座来拓宽视野,知识的广泛涉猎为其将来的法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尽管如此,王一却并没有把自己仅仅局限于象牙塔之中。他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2004年,他作为关键证人参与了同学刘小前起诉新东方教育在线司法考试网络课堂涉嫌欺诈一案。当时法大的学生有不少人通过该网络学习平台复习司法考试,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平台上2004年版的学习内容竟然与2003年版一模一样!甚至很多地方的内容也出现了错误。这就严重侵犯到了法大学子甚至广大消费者的权利。在老师的鼓励下,王一和同学们一起积极应诉,这也是王一第一次以诉讼参与人的身份走进法院感受正义的力量。此次在校大学生起诉维权的行为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央视法制频道转播了庭审现场,该案最终达成庭外和解。这个事件为王一积攒下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也为他今后的学习工作树立起了信心,并且更加坚定了他维护社会正义的信念。

证监会时期

王一现工作于证监会稽查总队,负责承办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欺诈发行、老鼠仓等重大、紧急、敏感以及跨区域案件调查。有些案件是媒体已经报道披露的,还有很多案件并未公之于众,办案过程也许更为精彩;“可以说最聪明的人、最爱投机的人都集中于金融领域尤其是资本市场,而我们在明处天天被他们研究;那些违法主体拥有强大的社会资源,有各路专家提供智力支持,和这些人斗智斗勇,我们本领恐慌意识是比较强的。”王一谈到自己工作时说到,可见证监会的工作时时处处都充满着难题和挑战。

尽管如此,王一并没有畏惧,反而更加乐于接受挑战。为了应对这些困难,他始终保持着主动学习的习惯。除了从书本上习得基本的知识外,在处理每一起案件前,他会将该案件涉及到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市场情况等背景知识都掌握于心。其次,他还善于从对手身上学习。“和聪明人打交道,也就是向聪明人学习的机会。实践中和不同的人打交道,可以更容易地发现自己有哪些薄弱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也就使自己得到了提升。”王一这样说到。

在面对实力强大的对手时,王一并不是孤军奋战;案件调查是一个团队行动,在调查组中,每个组员都各有专长。虽然每个人可能只擅长某一点、某一个面,但是所有人汇集起来将是一个强有力的整体,最终案件的胜利将是团队的胜利。“我的工作可能不是很讲求一个人的英雄主义,我们更强调的是团队的集体主义。”王一这样说到。

工作于证监会似乎也圆了王一年轻时候的梦想。大学时期的他阅读财经杂志,读到资本市场执法者同资本大鳄如何交锋,心向往之。如今真正来到证监会,切身体验到了年少时所向往的事业,赴了年少之约。而那些年少时所崇拜的对象,当年处理轰动一时案件的调查人员,现在更是成为了自己的领导。对于王一来说,这似乎也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分。

尽管困难重重,王一在工作中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主办的案件连年入选证监会年度典型案件。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大金融典型行政案件,其中 “周某某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一案,王一参与调查并作为证监会代理人参与诉讼,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周某某的诉讼请求。该案件明确了证券处罚行刑衔接过程中刑事司法机关所获取的证据及有关认定意见对证券行政处罚的适用效力并对内幕信息行为人主观知悉状态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探索;对资本市场法治发展具有典型意义,也是对王一个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过硬的业务素质的考验。

法院与证监会

王一在进入证监会之前工作于法院。“相对于法院,我更喜欢证监会,觉得证监会可能更适合自己。”王一这样说到。在两者中均体验过之后,才更能感受到二者的区别。由于在证监会处理的是从各级领导、广大媒体到普通老百姓、中小股民都比较关注的事情,因此证监会工作常常需要启动“快速应急反应机制”;一旦资本市场出现问题,他们必须第一时间冲到前线进行调查取证、积极主动发现、解决问题,在有些情况下更要求调查人员具有前瞻性,尽早地发现市场中所存在的隐患。而法院工作则具有被动、中立性,法官需要等一切的材料准备齐全后再依据相应的标准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进行评价考量。

在另一个方面,证监会的工作相对来说更充满挑战性和更有意义。由于资本市场发展较快,因此他所需要解决的案子涉及的相关事项都是不一样的。而在法院工作中,同类型的案子就显得非常多。相对于重复的工作,王一更喜欢不断变化的挑战。“因为资本市场案件调查工作相对显得更有意义。案件调查结果不仅体现为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更重要的是通过一个又一个具体的案件的积累,切实推动资本市场相关制度规则的完善、进而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你身处其中时并不在意,蓦然回首发现原来自己参与了历史进程,这种成就感是我喜欢证监会工作的一大原因。”王一说到。

尽管如此,但是在法院工作的经历还是对王一后来在证监会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前期法院的工作对后期证监会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铺垫作用。法院的工作,不仅培养了他良好的职业习惯、严谨的法律思维以及证据意识;更重要的是,一名法官一年至少可以接触到四五百人,在这样的工作中,他学会了如何更好地与人打交道。对于王一来说,法院确实是一个难得的自我锻炼的平台。

如今,王一已经在证监会工作了六、七个年头,他还是喜爱着这里。“在这里,你可以接触到社会各个层次的人。不管是银行、券商、基金高管,上市公司老板、高管还是普通工作人员、中小投资者、大牛散;不管是央企老总、政府官员还是影视体育明星、专家学者,我们都可以接触到。这就让工作变得非常有趣了。”王一谈到。也有不少同事将证监会作为一个很好的跳板,工作几年后转而从事资本市场其他方面的工作。在问及是否也有下海从商的想法,王一笑着说到:“目前还没有。相对来说,我还是更喜欢和那些人斗智斗勇,我还是比较适合这里。”

给年轻人的建议

中国有1亿股民,相对于其他部委,证监会社会关注度比较高,但是想要到这里工作却相对来说不太容易,竞争比较激烈。尽管法律人才是非常的需要,但是仅仅掌握法律知识在证监会工作还是不够的,证监会所需要的是掌握法律知识、财务知识、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如果从事监管执法工作还要善于同人打交道,要灵活应变、有勇有谋,否则会被资本市场上的“聪明人”耍的团团转。

也正是因为资本市场 “江湖太险恶”,王一并不建议大学生一毕业就前往证监会工作。因为资本市场监管执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工作,不仅同“事”打交道,更重要是同“人”打交道,“要会武功,还要懂江湖”;大学应届毕业生尚未接触过社会,自身只是一张白纸。所以建议最好先到社会中工作几年后,具备了一些社会阅历,再来也不迟。

在采访的最后,王一提出了几点建议送给未来想要进入证监会的法大同学。他说到:“首先在知识储备方面,法律职业资格是必备的;还要掌握基本的证券期货知识和财务知识;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三个证书中至少考一个,如果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CFA当然更好了;其次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要有所关注,至少三大证券报头版要经常看一看;还有比较最重要的一点,要学会从法律专业角度去分析证券、财务问题;最后,因为工作要面临经常加班或频繁出差,所以锻炼好身体是非常重要的。”

 

编辑 陈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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